刘亚军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刘万江同志任市农机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朱卫东同志任市委农工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丽丽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冯如意同志任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袁龙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教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袁大勇同志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沈明磊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挂职1年);
孙开锋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挂职1年);
朱其马同志任市农机局调研员,免去市农机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徐必久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职务;
免去成四辉同志市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肖大松同志九三市委副主委、泗洪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黄明同志任宿迁邮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刘宜民同志任宿迁邮政局调研员,免去宿迁邮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蒋家友同志兼任宿迁邮政局工会主席;
徐盟同志任宿迁气象局副局长;
陈京生同志任宿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张军同志任宿迁供电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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