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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监督

发布时间:2008-08-14 作者:章云飞 来源:沭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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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财政资金绩效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并积极创建财政资金绩效监督的环境,对绩效评价的程序、实施等作了进一步规定。
        二是创新财政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选择“三农”、社保、扶贫、城市建设等财政重点项目,密切财政监督机构与财政业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从源头上进行财政支出监督,构建支出监督长效机制。对2007年度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与政府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联系,实现监督资源共享,“一家查账、多家共享”,成果综合利用,避免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四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县财政局内部有关科室、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强化支出绩效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县财政局机关的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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