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出台政策,从2008年起将科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推动中央和省、市科技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深入落实,鼓励县(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导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工作,为宿迁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工作机构建设、科技经费投入、公共服务,科技人才队伍的培育、引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奖励、专利申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