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新闻分类--部门信息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首个集体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成功受理

发布时间:2008-09-05 作者: 来源:工商局
【字体:
  经过商标设计和材料准备,宿豫区陆集爱甘水梨专业合作社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的“爱甘”梨商标注册申请得以顺利受理,这是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首个集体商标。
  宿豫区陆集镇五年前从日本引进了爱甘水梨的种植技术,并根据当地土壤、气候等环境因素,因地制宜,精心管理,生产出的水梨果肉细腻、脆甜多汁,不仅受到了当地百姓的喜爱,还远销上海、浙江等地,但由于一直未形成自己的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都相对较弱。作为服务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内容,宿豫工商局积极引导该地水梨种植户成立了宿迁市宿豫区陆集爱甘水梨专业合作社,并根据农产品特点帮助该合作社设计了商标。经过商标注册的前期查询和资料准备,国家商标局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并向该合作社发放了受理通知书。作为集体商标,注册后的“爱甘”商标在使用中不仅能够表明农户的合作社成员资格,而且有利于种植户之间的联合,扩大影响,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
   


[ 关闭CLOSE ]     [ 打印PRINT ]

Copyright 2005 Suq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 宿迁市电子政务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